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用于支付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等,體現社會公平與共濟;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用于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強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體現個人權益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