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昆山市政府
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昆政辦發〔2015〕17號
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5年昆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昆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根據國務院,省、蘇州市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統一部署和總體要求,圍繞公眾期盼、社會熱點,深化主動公開,規范依申請公開,穩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深化主動公開
1. 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公開。重大行政決策,相關部門應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昆山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通知》(昆政發〔2014〕3號)的要求,在決策過程中,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決策通過后,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告知與決策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 深化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在2014年9個試點部門(含下屬單位)公開預算的基礎上,除涉密部門外,市級預算單位部門預決算全部公開。市政府預決算在市人大審查批準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部門預決算在正式批復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隨同部門預決算一并公開。
3. 推進審計信息公開。推進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信息公開,發布審計結果公告的同時,相關單位要及時、全面、準確公開整改情況,進一步提升財政預算執行和收支審計工作情況的透明度。
4. 加強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政府部門專項資金清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加大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力度,對適用一般程序查辦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等。
5. 做好征地信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信息公開。研究制定征地信息查詢制度,方便公眾查詢征地批復、范圍、補償、安置等相關信息。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公開,重點公開流轉面積、流向、用途、流轉價格等信息,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加大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信息和供應結果公開力度。
6. 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進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信息公開,在征收范圍內公開房屋征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向被征收人公開征收房屋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情況。
7. 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全面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利用住房保障信息計算機管理網絡等平臺,重點向社會第一時間發布各類保障家庭的申請審批情況、保障資源需求計劃和配建情況、保障資源和保障家庭的實際配租配售情況。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貨幣化補貼和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補貼政策、辦事指南、發放結果和補貼金額的信息公開。
8. 規范區鎮房屋拆遷補償信息公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在征收范圍內,主動公開房屋拆遷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向被拆遷人公開房屋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和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9. 加強政府采購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公開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細化公開中標成交結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推進重點實事工程的項目審批、核準、監管、招標、投標、工程進度等信息公開。
10. 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實時發布空氣監測數據和空氣質量指數(AQI)值,研究建立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信息定期公開制度。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擬批準或擬不予批準的意見等信息。及時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環境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情況。加大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公開和污染物減排信息公開。
11. 做好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公開。加大安全生產信息的宣傳教育。增強安全生產預警和預防信息公開能力,及時發布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風險信息、重大隱患預警信息及防御措施信息。加大較大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和調查報告的公開力度,推進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實現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公開。
加大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性質嚴重的非法違法行為和可能釀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曝光力度。
12. 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和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做好食品藥品監管法制建設信息、網上非法售藥整治、醫療器械整治等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工作。加大醫療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力度。
13. 推進政府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注冊登記備案、動產抵押登記、股權出質登記、行政處罰等信息。其他政府部門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其他系統,公示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和行政處罰等信息。
14. 推動科技管理和項目立項信息公開。建立健全科研項目管理信息公開制度,推進科技政策的宣傳、落實情況和科技計劃、科技專項等項目的申報、立項、驗收等信息公開。
15. 推進就業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有關促進就業的規劃、政策、措施、實施情況以及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實施范圍、各項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序、管理和審批等信息。做好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招錄信息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分析信息發布工作。
16. 推進社會保障信息公開。推進城鄉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標準、申請審批程序、資金使用情況等信息公開。
17. 深化公共服務信息公開。深化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文教衛體信息公開,加大對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力度。
二、規范依申請公開
18. 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做好依申請公開郵件的接收工作,及時審查申請內容,并在規定期限完成辦理工作。
19. 完善受理、審理、處理、答復和存檔備查流程,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依法規范做好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
20. 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有效化解行政爭議糾紛。
21. 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屬于公眾應當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在答復申請人的同時,主動公開該信息。
22. 對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依法妥善做好答復應訴工作。
三、加強制度和基礎建設
23. 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建設。豐富完善“中國昆山”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欄目,梳理各區鎮、部門政府信息公開職能、明確公開職責。對照“中國昆山”網上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研究制定區鎮、部門公開責任分解表,明確主體,厘清政府信息和部門信息范圍。
24. 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制定年度新聞發布計劃,加強政策信息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一些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及相關重要信息,加強事前輿情風險評估,制定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
25. 加強業務培訓。圍繞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主動公開保密審查和規范操作、依申請公開的合法答復和如何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答復應訴工作等內容,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專題培訓。
26. 強化監督檢查。結合政風行風評議、機關效能考核,對相關公開工作的推進完成情況進行專項督查。根據門戶網站規范化建設要求,對“中國昆山”網上政府信息公開的規范性和欄目的準確性進行綜合評議。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限要求,進一步完善動態監測機制,將部門信息納入公開監測范圍,7個工作日內未更新政府信息或部門信息的予以“亮黃燈”警示,警示后的2個工作日內仍未更新信息或作書面說明的予以“亮紅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