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持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行為的社會滿意度,依據《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2025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蘇府辦〔2025〕22號)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昆山市2025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一、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情況;
(二)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深化拓展基層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情況;
(三)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情況;
(四)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及執法輔助人員教育培訓管理情況;
(五)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情況;
(六)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政裁量權行使工作情況;
(七)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情況;
(八)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推進落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情況;
(九)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及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情況;
(十)檢查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農村、水務等重點執法領域圍繞中心工作履行行政執法職責、規范現場執法活動情況;
(十一)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推進市鎮兩級執法監督體系及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情況;
(十二)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及案卷管理規范化建設情況;
(十三)檢查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及推廣使用“e企幫”管理平臺情況。
二、時間安排
4月至12月,每月隨機檢查1至2個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1至2個重點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以及推進本地區、本領域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情況;對其他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履職情況的檢查,可以采取集中檢查或書面檢查形式。具體檢查時間及內容由市司法局安排,并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一)根據《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規定,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是市政府的法定職責,由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臺賬、召開座談會、走訪管理相對人、明查暗訪、問卷調查、隨同執法等方式進行;對重點事項、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由市司法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并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依法行政特邀員一同參加,提高監督實效。
(二)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應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并于4月15日前通過OA系統報市司法局備案。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市級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地區、本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全年實地監督不少于1次,分別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將本地區、本領域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報告報市司法局。
(三)市司法局要及時匯總檢查有關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并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及時整改。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