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要求,編制形成《2025年度昆山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并經市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承辦單位根據《昆山市重大行政決策制定和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要求和目錄安排,確定一名牽頭領導,落實責任科室和人員,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起草相關決策草案,完成決策過程。
二、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審議。
三、各承辦單位應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制度,實行“一策一案”管理,對決策過程和決策事項實施中的相關檔案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四、市紀委監委、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市級重大行政決策廉潔性審查、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的業務指導和相關監管工作。
五、各區鎮、各部門應結合實際,編制本地區、本部門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并按照法定程序組織實施目錄內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六、各單位應依托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系統(網址:http://221.224.13.102:8080/policy/Home/Login),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網上運行工作,要將決策論證過程等工作納入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系統,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論證工作節點管理、流程控制、規范運行。
七、各決策事項組織實施的合法性、規范性納入年度區鎮、部門依法行政績效考核。
八、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各區鎮、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需要新增或調整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應按照《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細則》第十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辦理。
附件:2025年度昆山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5年度昆山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項目名稱 |
是否聽證 |
承辦單位 |
1 |
昆山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 |
否 |
市發改委 |
2 |
昆山市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共同體建設總體方案 |
否 |
市衛健委 |
3 |
昆山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2025年修訂版) |
否 |
昆山生態環境局 |